?專利許可?
? ? 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專利權人實施其權利的方式有多種,其一是自己實施;其二是將權利轉讓給他人;其三是許可他人實施專利。?
? ? 專利許可與專利轉讓不同。專利轉讓是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權全部"轉讓"(出售)給他人的行為。在專利權轉讓中,轉讓專利權的一方為"轉讓方";接受專利權的一方為"受讓方"。一旦發生專利權的轉讓,轉讓方就不再對該專利擁有任何權利;受讓方即成為該專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權行使專利權的所有權利。?
? ? 專利許可是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在一定區域內、一定期限內以一定方式使用專利。給予許可的專利權人為"許可方";接受許可的一方為"被許可方"。?
? ? 專利許可的作用之一是通過專利許可,企業可以收回研究開發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報,使專利產生最大的市場價值;另一作用是通過專利許可,科學技術成果得以推廣應用,從而促進國家的技術創新,提高國家的科技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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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許可有以下幾種方式:?
? ? 一、獨占實施許可?
? ? 獨占實施許可是專利許可的方式之一,指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許可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地區或領域內對所許可的專利具有獨占性實施權,許可方不得再將該項專利的同一實施內容許可給第三方,同時許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區或領域內實施該項專利。?
? ? 二、排他實施許可?
? ? 排他實施許可亦稱獨家許可,指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一定的條件下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同時保證不再許可第三方在上述許可的范圍內實施該項專利,但許可方自己仍保留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
? ? 三、普通實施許可?
? ?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許可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或領域內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同時許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圍內實施該項專利,并可以繼續許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圍內實施該項專利。?
? ? 四、交叉實施許可?
? ? 交叉實施許可又稱互惠許可、相互許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權人在一定條件下相互授予各自專利的實施權,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許可的同時或之后,向該另一方授予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 ? 五、分許可?
? ? 分許可又稱再許可、從屬許可,指原專利許可合同的被許可方經許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條件下將同樣的許可內容再轉許可給第三方實施。?
? ? 在專利許可中,通常會涉及"技術秘密"。按照專利法的要求,專利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施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然而,專利法并未要求專利說明書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有的實施方式,專利權人有可能將某些最佳的實施方式作為一種技術秘密保留起來,而未將其寫入專利說明書中。此外,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有可能涉及一些通過長期實驗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而獲得的專門知識和技術信息。?
? ? 另一方面,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實施方式通常是在實驗室中或者在小規摸條件下得出的,離商業性生產還有一定距離,從實驗室試驗到實施商業性生產也可能另外需要一些專門知識和技術信息。?
? ? 因此,若想實施某項專利有時會涉及一些專門知識或技術信息的獲得問題,這些專門知識或技術信息通常處于一種保密的狀態下,稱之為"技術秘密"。專利許可有時不得不涉及"技術秘密"。這些技術秘密可以是設計圖表、機器草圖和藍圖。零配件清單、原材料說明。生產工藝流程等等。技術秘密經常是許可人在有關技術領域處于有利競爭地位的主要原因,因此成為許可人加以保護的對象。?
? ? 關于技術秘密,可以在專利許可合同之外簽定一項技術秘密合同,也可以在專利許可合同中列入有關技術秘密的條款。根據技術秘密合同或者技術秘密條款,技術秘密提供方有義務將技術秘密傳授給技術秘密接受方以便其可以利用該技術秘密。此外,在技術秘密合同或技術秘密條款中,還應包括有關技術秘密接受方有義務不向第三者公開技術秘密的內容?#p#分頁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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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轉讓?
? ?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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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轉讓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專利轉讓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條款:?
? ? ①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應載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合同。②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了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征。③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④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之后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⑤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⑥價款及支付方式。⑦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⑧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愿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仲裁機構。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合同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
? ? 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的責任。根據《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不履行合同,遲延辦理專利權的轉交手續,或受讓方不履行合同,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轉讓逾期兩個月不辦理專利權移交手續,或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價款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
? ?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 ? 當專利權為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共有時,一方轉讓其只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份額。